为规范文化艺术、青少年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同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宁文旅发〔2022〕6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宁体发〔2022〕23号)要求,吴忠市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于2月15日起办理文化艺术类、青少年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核准登记,各相关机构严格按照宁文旅发〔2022〕60号、宁体发〔2022〕23号文件提交办证资料,及时办理相关证件。
联系人:郑美娟
电 话:18009532345
地 址:利通区安居路1号环卫中心二楼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
2.《宁夏回族自治区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吴忠市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