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文化艺术、青少年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同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宁文旅发〔2022〕6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宁体发〔2022〕23号)要求,做好吴忠市利通区文化艺术类、青少年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备案工作,确保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办。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对照相关标准,按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备案流程,与利通区教育局、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分局共同进行现场勘验,有27所校外培训机构通过了教师资格真实性核验、教育教学内容审定、房屋建筑及消防安全验收等资格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月20日-3月22日。
欢迎大家共同参与监督,发现违规违法培训行为,及时予以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953-2666582
举报邮箱:ltqwtj66@163.com;
附件:利通区第一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文化艺术、青少年体育)审核通过机构名单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