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注1]
在最新出炉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已写入了2024年政府工作的十大任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也指出:“加强涉外法制建设。制定对外关系法,为构建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夯实基础。”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国浩执行合伙人李世亮和全国政协委员、国浩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顺时应势,带来了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深入思考和发展建议。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为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出了怎样的“法律处方”吧。
李世亮:加强涉外法治体系高质量建设
“虽然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四梁八柱’已初步搭建,‘工具箱’和‘武器库’已初步配置,但是面对国际形势和维护国际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现实需要,我国涉外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加快弥补。”李世亮以生动的比喻,向《四川法治报》记者介绍了其提出的《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体系高质量建设的建议》。
李世亮尖锐地指出了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现存的四个问题:一是尚未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制度,二是尚未建立高效协同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三是尚未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四是高素质复合型高端涉外法律人才相对匮乏。“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国内和国际,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人才建设,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切实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重塑。”他感慨道。
为此,李世亮提出了四个具体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涉外法治之盾”,弥补子系统缺位状态,比如尽快完善《不可靠实体清单的规定》《反外国制裁法》《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中的协同工作机制和评估细则,尽快推动关税、中国海外利益保护以及对外援助等重点领域的法律出台等。
二是建立健全“涉外法治之矛”,不断充实“武器库”和“工具箱”,比如扩大我国对跨境特别是离案数字金融产品交易的域外管辖权、尽快构建外国知识产权法特别是美国337调查制度不当域外适用的阻断体系等。
三是聚焦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打造国际一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包括积极培育国际一流的商事调解组织、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
四是坚持理论和实践并重,扎实推进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比如建设成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协调机制、鼓励支持开展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计划等。
吕红兵:主动推进我国向东盟单边开放
新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到了“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这与吕红兵今年向全国两会提交的《关于推进我国向东盟单边开放的提案》,可谓“不谋而合”。
面对世界经济格局加速演变、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调整的时代背景,吕红兵认为,向东盟单边开放将助力东盟释放增长潜力与发展活力,有助于打造稳定安全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网络,将为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带来积极影响。“充分用好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规则,深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加快构建更加稳定、更具韧性的中国-东盟产业链供应链,具有重要意义。”他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肯定地说道。
基于此,吕红兵从制造业领域、蓝色经济、数字经济、农业、能源等五个方面建议:
第一,推动形成中国-东盟制造业分工合作新格局,比如高铁、电力装备、新能源、通信设备等优势产业领域向东盟全面放开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其嵌入我国产业链供应链,深化在生物医药、工业机器人、石油化工、电气设备、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合作等。
第二,共建海洋渔业等蓝色经济产业链供应链,比如扩大对东盟海产品进口,开展现代渔业养殖技术援助与能力建设,主动向东盟分享我国较快增长的邮轮旅游消费大市场等。
第三,推动形成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一体化大市场,比如尽快出台数据安全评估、数据分类分级等管理细则,加大在电商、移动支付、5G、智慧城市、电子竞技等领域对东盟相关国家的服务采购等。
第四,促进形成中国-东盟农业工业化产业链供应链,比如建立面向东盟的农产品扩大进口长效机制,共建以金融、保险为重点的农业合作服务体系等。
第五,促进形成可靠安全的能源矿产供应链,比如推进与东盟国家和地区在能源可持续开发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方面的技术合作等。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政协委员、国浩香港合伙人苏绍聪也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为中国高质量对外开放建言献策。他从营商环境等角度提交了《香港、澳门可作为外资引进平台,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优势引进外资企业》,以期进一步加强引进并稳固外资和外企,以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拉动中国对外贸易发展。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要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注2]
法治护航开放,开放共赢未来。国浩律师将坚定法治自信,自主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助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以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贡献绵薄之力,也期待能为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两会动态持续更新中,更多“国浩律师在两会”报道,敬请关注!
[注1]《加强涉外法制建设 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载《人民日报》2023年11月29日,第1版。
[注2] 同上。
媒体报道
《四川法治报》全国人大代表李世亮:建议加强涉外法治体系高质量建设
https://www.scfzbs.com/yw/202403/82479008.html
《澎湃新闻》建议推进中国向东盟单边开放,吕红兵委员有这些思考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6549265
《界面新闻》东盟连续4年成为我国最大贸易伙伴,委员建议推进单边开放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10873580.html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