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至23日,在国浩海南的支持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在国浩海南圆厅成功举办“新公司法与仲裁实务专题研修班”。研修班为期5天,来自全国各地的近40名仲裁系统从业学员参加培训,多位民商法学、仲裁法学专家亲临现场授课。
2月19日下午,“新公司法与仲裁实务专题研修班”正式开班。国浩海南管理合伙人、主任姜丹,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处长崔新民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他们表示,学员们共同研学、精专业务的学习精神值得赞扬,希望各位学员秉承专业精神,珍惜学习时间,将本次所学知识用于实务工作之中,同时也希望大家在国浩海南度过美好的学习时光,与国浩海南律师共同交流学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开讲第一课,他结合实际案例,对新《公司法》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解读。他强调,《公司法》的最新修订是对我国商事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友苏全面分析了新《公司法》在投融资制度方面的修改和创新,并指出新《公司法》中对投融资制度的丰富和完善,对于鼓励投资、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越详细解析了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带来的创新。他指出,新《公司法》对于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强化,特别是在公司资本运作过程中的债权人权益保护,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原秘书长王文英博士以其近30年的仲裁从业经验为基础,深入剖析裁决书的制作与核阅过程中的关键要点。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薛波指出,公司合规治理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复杂化,合规治理已成为企业不可忽视的重要议题。
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桑士东根据常见实务问题,阐述了如何将新《公司法》运用在公司治理实务以及如何在商事仲裁中实现与新《公司法》的有效衔接和互动。
崔新民副处长组织讲授《仲裁程序问题的处理和应对》,为参训学员解答了仲裁各程序环节的重点问题。
国浩海南管理合伙人王云鹏、合伙人王泽位参与研讨,与老师学员们共同探讨仲裁实务与新《公司法》的运用问题。
海南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彭真明将新《公司法》修订重点拆分解读,并结合原《公司法》进行对比,为参训学员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新《公司法》股权转让制度创新的视角。彭真明教授指出,新《公司法》在股权转让方面的新规定,有助于规范股权转让行为,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仲裁实务有较为积极的影响。
2月23日,本次研修班落下帷幕。结业仪式上,崔新民副处长对参训学员的肯定和支持以及国浩海南的鼎力协助表示感谢,希望学员们今后有更多的机会学习交流。
上海仲裁委员会法律顾问马思祺等学员代表在仪式上发言,表示在新《公司法》出台后即时举办本次培训意义重大,此次培训课程设置合理,对仲裁实务与律师业务均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受益匪浅,同时感谢国浩海南给予培训的大力支持。彭真明教授、崔新民副处长和国浩海南管理合伙人王龙奎共同为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合影留念。
随后,研修班授课老师和参训学员共同参观了国浩海南办公室,国浩海南律师李昀骏、程忆秋陪同讲解,参观人员对国浩海南现代化、人性化和富有设计理念的办公室环境给予了高度评价。
本次培训加强了学员对新《公司法》立法精神的理解,提高了学员们的法条解读能力和实务运用技能,以及在仲裁实务中运用新《公司法》妥善处理商事纠纷的能力。未来,国浩海南将继续支持仲裁法学交流与培训平台建设,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