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
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
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4
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自2021年7月以来,中央、区市“双减”政策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对“隐形变异培训”“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具备资质条件”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
兴庆区教育局:0951-6739780
金凤区教育局:0951-5671927
西夏区教育局:0951-2081979
永宁县教体局:0951-8016792
贺兰县教体局:0951-8064769
灵武市教体局:0951-4021664
银川发布丨来源
耿 婷丨编辑
刘 枫丨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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