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浩北京担任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股票代码:00250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协鑫集成致力于打造成全球领先的绿色能源系统集成商,秉持“把绿色能源带进生活”的理念,把绿色低碳的时代主题与自身长期深耕的新能源事业深度融合。公司产品覆盖高效电池、大尺寸光伏组件、储能系统等,并为客户提供智慧光储一体化集成方案,包含绿色能源工程相关的产品设计、定制、生产、安装、销售等一揽子服务内容。公司目标成为以技术研发为基础、设计优化为依托、系统集成为载体、金融服务支持为纽带、智能运维服务为支撑的一体化“设计+产品+服务”一体化提供商。
协鑫集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484,2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芜湖协鑫集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GW(二期10GW)高效电池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现有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国浩北京自2015年以来,持续为协鑫集成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曾助力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专项法律服务。本次协鑫集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国浩北京继续为公司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并取得了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高度认可。本项目由国浩北京合伙人王卫东牵头,签字律师为合伙人解宇、合伙人杨博,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律师曹涵茗、律师郜梦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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