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完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意见建议,努力推动该部法律的出台和实施,南昌市工商联于11月7日组织院校专家学者、民营经济智库专家、职业律师、民营企业及商会代表20余人齐聚国浩南昌,开展《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南昌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东飞,国浩执行合伙人,国浩南昌管理合伙人、主任冯帆参加会议,国浩南昌党支部书记、管理合伙人蔡明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认真研读了《征求意见稿》在公平竞争、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的具体规定,并围绕立法原则、主要内容及实施路径,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完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和参考。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怡超提出,由于缺少对“民营经济”法律主体概念内涵和外延的法律规范界定,将难以清晰表达法条内容和执行实施,建议规范民营经济的内涵和外延,重新调整对民营经济组织的定义,以便符合实际情况和立法本意。
冯帆律师提出,实践中民营经济组织对于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往往投诉无门,或者在向主管部门投诉后没有下文,因此有必要明确监督、投诉举报渠道,以及惩处措施和后果。
江西恒信集团董事长刘恒军提出,建议增加“民营经济组织可以参与政府主导的科技创新规划”方面的内容,如以江西为例,涉及锂电池领域的科技创新规划,必然需要民营锂电企业参与。
南昌鄱阳商会秘书长徐胜平提出,草案要求工商联、律师协会等发挥协调、调解作用,但是作为民营企业家自发组成的商协会未予提及,建议增加商协会,以充分发挥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在促进民营经济工作中的作用。
陈东飞副主席在自由讨论阶段强调,近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民营企业在发展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因此,制定一部符合时代要求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对于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冯帆律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也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国浩南昌作为法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助推新时代民营经济实现健康、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