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十不得”,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1.未经消防验收,安全出口、逃生通道不畅通,安全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不得接待游客。
2.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旅行社不得租用。
3.设备(特种设备)资质不齐全、未按期检验检测的不得运行接待游客。
4.未依法依规审批备案、制定应急预案的营业性演出不得举办。
5.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大型公共文化活动不得举办。
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的不得上岗。
7.不得违反危险作业“十不准”、动火作业“十严禁”、高处作业“七必须”、有限空间作业“六不进入”、检维修作业现场“六不得”、外包作业“十项措施”开展高风险作业。
8.不得违规安排游客参与高风险体验项目。
9.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设备。
10.景区内未经审批或未通过安全验收的冰雪项目不得营业。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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