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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出台政策文件。2009年出台了《关于开展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每年召开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专题会议,共同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教育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学校参加青少年校园足球阳光联赛、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及注册工作、畅通运动员的输出渠道与升学渠道等。体育部门主要负责青少年校园足球的竞赛组织、运动员训练、足球师资培训、运动员等级评定等。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多万元专门用于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和培训等工作,各地也设立了配套经费。自2012年起省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专项奖补资金,实施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带动建成数千片农村学校塑胶运动场地。省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为所有在校生和幼儿购买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为学校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等体育活动提供保障。
一是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出台了《江苏省义务教育体育健康课程实施方案(试行)》,将足球运动列为中小学体育必修课。要求各地中小学充分利用体育课、大课间、课外活动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足球活动。
二是探索创新教育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学校建立以足球为特色的“一县一品”、“一校一品”体育教育模式,涌现出如江阴市的“生龙活虎踢足球、活力四射跳啦啦”模式、苏州市的校园足球联赛主客场和赛会制结合模式、“省队校办、教体融合”联合培养模式等。有11个县区全面开展校园足球竞赛活动。
三是不断优化育人环境。严格审查运动员资格,认真抓好赛风赛纪,同时要求裁判员秉公执法,坚决杜绝假哨、感情哨,让校园足球有一个洁净的成长环境。
一是打造竞赛体系。全面布局校园足球网点学校,着力打造“省长杯”、“市长杯”、“县长杯”、“校长杯”足球竞赛体系,不断完善省、市、县、校四级联赛制度和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竞赛体系,每年举办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目前,我省已向教育部申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788所,有25个县(市、区)申报校园足球试点县。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中小学体育教师足球专项业务培训,将之纳入省培专项计划。聘请一批专业教练员和校外足球辅导员到学校兼职带队训练。加强对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培养,专门成立了高校体育教育专业校园足球联盟。在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和2013年、2014年全国校园足球冠军杯赛上,我省男、女足均取得了优异成绩。
下一步,我省将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会议,并出台《江苏省青少年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20年)》,大力实施青少年校园足球“百千万”普及工程,到2020年拟建立100个校外足球场地,创建100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发展1万名以上注册运动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