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代表性传承项目及传承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灵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组严格评审,拟将刘文成、杨斌、张志华、武晓璐、哈宝荣、万仲武、黄菊红分别认定为我市《刘氏中医妇科疗法》《宁夏八宝茶制作技艺》《灵武市五小碗制作技艺》《编结》《滩羊肉粘饭制作技艺》《灵武长红枣栽培技艺》《刺绣》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现就第六批灵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反映,反映问题需真实、客观,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佐证材料;提倡实名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对恶意诬告、捏造事实的,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联系人:王韶蕾 0951-4021101
附件:第六批灵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来源丨灵武市文化馆
编辑丨姚佳欣
审核丨王 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