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2016年江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范围、试点内容、试点条件等,详细信息一起来了解吧。
一、试点范围
国家教改试点项目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内应用型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单位、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二、试点内容
(一)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由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单位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开展建设。
(二)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由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开展建设。
(三)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由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开展建设。
(四)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由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择优与相关本科院校开展建设,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试点条件
(一)专业要求
优先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高端装备制造、光电、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专业应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十一五”期间示范专业。
支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优势专业参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二)合作规模
“3+3”项目牵头高职院校合作中职学校不超过6个,同一合作中职学校合作专业不超过2个,每个合作专业招生数不超过40人。
“3+4”项目每所中职学校合作本科高校一般不超过2所,同一合作学校合作专业不超过2个,每个合作专业招生数不超过35人。
“3+2”项目牵头本科高校合作高职院校不超过6个,同一合作院校合作专业不超过3个,每个合作专业招生数不超过50人。
(三)入学条件
由牵头院校与参与院校共同制定。
(四)课程衔接
分段培养项目应保持前段教育课程的相对独立与完整。所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均要建立起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
(五)转段要求
1.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转段学生须参加全省对口单招统一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要求,方可转入后续阶段的学习。
2. 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转段学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通过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B级或口语)和江苏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不低于一级,其他考试不可替代),以及由对口试点高职和本科院校共同组织的资格考核,方可转入后续阶段的学习。
(六)证书颁发。
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由对口合作高职和本科分别颁发相应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四、特别提醒
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工作实行申报备案审核制。由试点院校认真填写《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确定专业和招生人数,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