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来源|微言教育

江苏教育发布
日前,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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