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享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组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共遴选出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建设点16个(含省立校助8个)、省级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以下简称“虚拟仿真项目”)96个(含52个“培育项目”),现予公布。






省级虚拟仿真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立项项目”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与省级共享平台实现对接、不能实现在线开放共享的(省级虚拟仿真项目须通过共享平台在平台建设期3年内免费提供给各高校使用),则取消其省级虚仿真项目称号。“培育项目”须与省级共享平台虚拟仿真项目库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接,培育建设期满后接入共享平台开放共享。各高校符合条件的虚拟仿真项目可自荐接入省共享平台使用。“培育项目”和“自荐项目”接入平台运行良好并免费开放共享满2年,经验收合格的授予省级虚拟仿真项目称号。2019年起,委托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联席会根据使用绩效,定期评选省级优秀虚拟仿真项目。省级优秀虚拟仿真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虚拟仿真项目遴选。
省财政给予省级共享平台一定的经费资助,省级虚拟仿真项目由学校资助建设,各高校可引入企业等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省财政建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省级共享平台软硬件环境建设、虚拟仿真资源建设、系统对接技术开发及拓展资源研制开发等,资金使用管理参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各有关高校应按要求及时提交《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任务书”),且在《建设任务书》中明确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共建共享优质资源的途径,完善资源共建共享激励机制,明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规范、虚拟仿真资源技术规范等。虚拟仿真项目中的“立项项目”、“培育项目”须分别于2017年、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与省共享平台的对接。各共享平台《建设任务书》须于2017年3月15日前在“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上填报,并寄送2份纸质材料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