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项目
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佛府办〔2017〕21号)规定,现开展2020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项目申报工作。
本申报扶持方向分为:企业技术中心补助、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个方向。
· 2020年企业技术中心补助项目申报指南此前已公布。(戳此处回顾)
· 本申报为2020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申报指南。

2020年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专题一: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一、扶持范围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化应用等服务的综合类服务机构、专业类服务机构、金融类服务机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扶持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0年中小企业服务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已登记入库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或在疫情期间服务突出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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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成立1年以上,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具有服务资源组织带动能力;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
2.申报单位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申报单位在近两年内未获得市工信局的同类服务平台(基地)项目补助;
3.项目起始时间为2019年6月;
其中,申报综合类服务机构的单位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4.具有多种服务功能,能带动服务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创新、人才培训、投融资等综合性服务;
申报专业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5.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微企业共享。
申报金融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6.经过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信用评级结果是A级以上(含A级)。信用等级是自申报项目补助前一年内做出的评级或复核。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审查认可和备案。
申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7.搭建起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信息化软件平台系统,具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的能力。
三、资金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公共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及服务活动的开展,包括以下范围:
1.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和创新产业化能力而直接购置的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基建项目、装修改造、人员工资等)及相关软件购买、开发费用;
2.开展各种综合性、专题性、系列性企业服务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如场地费、物料费、宣传费、专家费及与活动有关的交通费、食宿费(不含固定办公场地租金、员工工资、办公耗材等日常事务性开支)。
四、扶持标准
采用补助方式,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已投入的5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仅可申报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1个专题,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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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承诺函。
2.项目申请表。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的性质、内部架构、人员素质、服务场所及设施、获得的荣誉、企业服务情况等);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3)项目实施内容;
(4)项目实施期限及进度;
(5)组织保障措施;
(6)绩效目标(总目标、分阶段目标)。
(7)项目效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生态效益等)。
4.项目资金使用说明(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构成、资金使用方案、已投入金额状况等,用表格形式列出项目资金明细表并详细说明,并附上有效的凭证复印件,仅限合同或协议、发票)。
5.项目服务企业清单(自行制作表格,需提供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名单、联系方式及服务内容简述)。
6.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8.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9.上一年度的信用评级报告或复核报告(仅需申报金融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提供)。
10.近3年获得市、区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11.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级政府认定的称号文件、项目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专题二:人才和创业培训项目
一、扶持范围
对我市行业协(商)会及专业培训机构(院校)等实施的人才和创业培训的相关项目给予补助。优先扶持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0年中小企业服务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已登记入库的企业重点人才培训项目或在疫情期间服务突出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1年以上,能在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提升企业家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申报单位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3.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5月1日-2020年3月31日。
三、资金支持范围
支持开展人才和创业培训的费用支出,包括场租费、材料费、物料费、资料费、宣传费、学员和专家的食宿费、专家费、授课费及与培训有关的差旅费、交通费等(不含固定办公场地租金、员工工资、办公耗材等日常事务性开支)。
四、支持数量和标准
采用补助方式,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万元。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仅可申报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1个专题。
五、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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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承诺函。
2.项目申请表。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时间、地点、范围、内容、主承办单位、参与的专家或嘉宾、参加培训的对象、中小微企业数、质量、效果、满意度、申请补助金额等。
4.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列明项目收费和相关支出费用等情况,提供收支凭证汇总表和收支明细,附上有效的凭证复印件(仅限发票、合同或协议、讲课费签收单)。
6.通知、照片和签到表等凭证资料。
7.培训对象的名单(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8.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10.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11.近3年获得市、区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12.在佛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培训资料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平台网址:www.foshansme.com,运维联系电话:83996926。
13.其他材料,如课程设置、师资简介、媒体宣传报道资料、国家或省认定的主要资质等级、社会荣誉等与项目有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列入国家、省及市重点工作的相关文件等。
专题三: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
一、扶持范围
对在我市开展的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给予补助,优先扶持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0年中小企业服务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已登记入库的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或在疫情期间服务突出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1年以上;
2.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3.申报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19年5月1日-2020年3月31日。
三、资金支持范围
支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的费用支出,包括场租费、材料费、物料费、资料费、宣传费、活动的食宿费、专家费及与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交通费等(不含固定办公场地租金、员工工资、办公耗材等日常事务性开支)。
四、支持数量和标准
采用补助方式,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仅可申报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1个专题。
五、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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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承诺函;
2.项目申请表;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服务活动情况,服务活动效果、企业满意度情况,申请补助金额等;
4.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列明项目收费和相关支出费用等情况,提供收支凭证汇总表和收支明细,附上有效的凭证复印件(仅限发票、合同或协议、讲课费签收单);
7.活动通知、照片和签到表等凭证资料;
8.服务对象的名单(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9.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11.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12.近3年获得国家、省、市、区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13.在佛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培训资料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平台网址:www.foshansme.com,运维联系电话:83996926;
14.其他材料,如邀请函、参会名册、媒体宣传报道资料、国家或省认定的主要资质等级、社会荣誉等与项目有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申报方式
2020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并以平台中上传电子文档及平台所导出的纸质材料为受理依据。
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在项目截止时间5月31日前申报。
项目咨询电话:
高小姐,22918090,13008868729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3座恒基国际金融大厦1楼产业中心前台。
▼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查看申报详情。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整编:顺联智造汇微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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