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陈村镇人才安居保障暂行办法》(陈府发〔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陈村镇人才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之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经我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确认;
2.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镇均无任何自有形式住房;
3.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顺德区享受过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4.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在我区未转让或赠与过住房;
5. 用人单位未提供人才安居房以外的宿舍、周转房或其他形式住所。
已入住镇公租房且符合条件的重点人才,可申报租金减免。
申请之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人才项目须经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定或实施;
2. 本人户籍不在陈村镇;
3. 本人为正在就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在校学生;
4. 已参加人才项目1个月以上。
申请之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所在企业须在经政府部门正式核定的创业创新平台进驻,企业与平台签订租赁合同并报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备案;
2. 申请时需在企业与平台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及实习协议期内;
3. 本人户籍不在陈村镇;
4. 本人为正在就读全日制本科或以上的在校学生;
5. 已参与实习1个月以上。
(1)平台申报
符合条件的对象登录陈村人才管理平台(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管理平台),根据平台指引填写相应表格及上传有关资料进行申请,提交有关资料。
(2)初审
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对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曾享受优惠政策等情况进行审核。
(3)复核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根据陈村人才管理平台提示打印并准备相关资料,寄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复核。
(邮寄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3座恒基国际金融大厦12层,人才服务收,0757-22226829 )
(4)核准
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复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核准。
(5)公示
核准后,在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待遇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给予申请人相对应额度的住房补贴,并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具体申请流程可识别以下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登陆陈村镇人力资源网查阅。

2020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
(1)镇重点人才住房补贴每年发放一次,按月累计。当年未领取住房补贴且申请时符合条件的,下一财政年度一次性补发上一年度应发的住房补贴(即2019年11月—2020年11月)。
(2)在创业创新平台企业实习的在校大学生,住房补贴按实际实习累计时间计算。当年未领取住房补贴且在同一单位跨年实习的,可在下一年补发(即2019年11月—2020年11月)。
(3)参与镇人才项目在校大学生,住房补贴按实际已参与项目时间计算。当年未领取住房补贴的,不再补发。
(4)家庭成员(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同时申请。
咨询电话:23830671
导航:顺联智造汇
来源:陈村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整编:顺联智造汇微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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