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专家委员会工作宣言》经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第一次专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
《专家委员会工作宣言》
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
2015年6月14日
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
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本所”)邮币卡交易业务中的专家职能,保障并规范行使其职权,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条 湖南文交所邮币卡交易中心专家(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由本所聘请、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专业人士组成。
第二条 专家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设秘书长一名,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会议由交易所召集,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主席主持。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会议时间由交易所和主席协商确定。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委员由本所聘任,一年一聘,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专家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各项规则、制度;
(二) 熟悉邮币卡业务的流程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则;
(三) 精通邮币卡专业知识,在行业领域内有较高声誉;
(四) 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专家委员出席交易所专家委员会会议,应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不受任何第三方影响。会议形成的意见提交本所,将作为决策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 专家委员接受本所委托,对新品上市的论证、出具的报告,应基于事实,独立作出客观、公正的报告。用专业的态度为上市产品进行把关。
第八条 专家委员接受本所委托,对新品鉴定或对入库商品进行抽检,应在保密和封闭的条件下进行,出具权威可靠的意见并不得与主托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形式接触。
第九条 本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专家委员会成员之外的行业专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十条 本规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则自2015年6月10日起施行。
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
专家委员会工作宣言
我们将恪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承公平、公正以及对所有投资人负责的态度,为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业务提供专业、客观、建设性的意见,为交易所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我们将坚守诚实守信原则,对拟上市产品提供独立的专业意见,并保证不受任何第三方的影响,以维护交易所信用和投资者利益。
我们要以身作则,不以权谋私,求真务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坚持以繁荣、发展交易所事业为己任,肩负起社会责任,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