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任务更加紧扣目标要求。《实施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概括起来,一是从规划层面上,要求各地抓紧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总体发展目标和技术路径,并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各类新建项目的装配式建筑及住宅全装修要求等控制性指标。二是从推进层面上,要求强化生产能力建设,推动项目建设落地,扩大试点示范,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并发挥我省钢结构产业集聚优势,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应用。三是从技术层面上,要求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加快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以及BIM技术应用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适时发布相关标准及补充计价依据,满足部品构件设计、生产、施工、验收的需要。同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建立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三)政策支持更加务实和可操作。《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支持政策,大体分为四类情况:一是借鉴其他省市已出台的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政策,如土地支持政策、墙改基金的即征即退、容积率奖励、招投标支持等;二是优先享受已有政策,如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及绿色建筑补助等;三是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如绿色建筑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以及降低质量保证金和住宅物业保修金缴纳费率等;四是在行业引导方面,将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推进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推进有机结合,如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提供预售支持、实施分段验收,以及在创优夺杯中给予政策支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