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陕西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4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根据国家要求及我省实际,明确2022年度全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9月到12月,具体缴费时间请广大群众注意各市税务和医保部门的联合公告。

一是新生儿参保须缴费。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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