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2024年兵役登记工作
已于2023年12月10日全面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参加兵役登记
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
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
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
蓝田县2024年兵役登记公告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01.
登记对象
(1)2024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本辖区,以及在本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高中和中等学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即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2)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3)2024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4)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24年上半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暂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24年度缓征”。
(5)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02.
登记时间
03.
登记方法
04.
组织实施
(1)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各镇街,应当根据县征兵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征兵办公室批准。
(2)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镇街,按照县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3)各基层兵役机关应当加强对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基本情况。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基层人民武装部报告去向和联系办法,并按照兵役机关的通知及时返回应征。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并提供方便。
05.
责任追究
联系电话:029-84725446
029-82721131
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青年们
不要忘了兵役登记哦
报名通道已经开启
趁青春,去当兵
热血军营,等你加入,咱们部队见
END
来源:蓝田县征兵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