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待遇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落实2024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4〕27号)文件精神,城乡居保中心将在本月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自2024年7月1日起,对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上调20元:即由原来的196元/月提高至216元/月。7至9月增加20元部分将与10月养老金一起发至个人养老金账户中。
温馨提示
2024年10月的养老金发放金额可不是本月的待遇领取金额哦,因为本月的发放金额里包含了今年7-9月的调资补发部分。
来源: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