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育儿补贴申领有时限
2025之前出生的婴幼儿,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在网上申请育儿补贴,2026年1月1日后未申请的将视为放弃。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育儿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适用对象
1.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补贴对象(婴幼儿)应当具有蓝田县户籍。
2.申领人
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婴幼儿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2)婴幼儿父母作为监护人缺失的,由其他监护人申领。
补贴标准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
1.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每年都需要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月折算补贴金额,每月300元。
所需资料
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婴幼儿户口本
申领人结婚证
申领人收款账户类型及信息
申领时限:申领人按年度申请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3.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4.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申领渠道:
申领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进行申请。
重要提醒!!!--育儿补贴申领有时限
2025之前出生的婴幼儿,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在网上申请育儿补贴,2026年1月1日后未申请的将视为放弃。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1.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补贴对象(婴幼儿)应当具有蓝田县户籍。
2.申领人
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婴幼儿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2)婴幼儿父母作为监护人缺失的,由其他监护人申领。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
1.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每年都需要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月折算补贴金额,每月300元。
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婴幼儿户口本
申领人结婚证
申领人收款账户类型及信息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3.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4.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申领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进行申请。
来源:家庭发展科
来源:家庭发展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