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一段时间,
一些外来务工的爸爸妈妈提出疑问
在龙泉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应该怎么办理入学呢?
各位来龙泉驿务工、暂住的爸爸妈妈
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文章哦~
时间:2017年5月的法定工作日
具体办理地址:
各街道、镇(乡)
社会事务办公室 (社事办)
进城务工人员,指在本区稳定居住、就业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5月31日前
准备好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2.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本区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4.截止2017年5月31日已在成都市内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5.截止2017年5月31日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6.原就读学校签章学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不交学籍证明)。
5月工作日
持以上证明材料于5月的工作日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登记点审核登记(留复印件)。
7月12—14日
到登记点领取《龙泉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8月21—23日
持《龙泉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带上子女和上述证明材料到指定学校复核,办理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
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中途不办理入(转)学申请
一个随迁子女只能依据
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址提交一次申请
1.提供材料
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 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本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17年5月31日,已在成都市内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17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6)学生原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不提供学籍证明)。
2.登记点审核并发放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1)登记点审核上述材料后,对通过审核人员于7月12-14日公布就读学校,并发放《龙泉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8月21-23日,通过审核人员持《龙泉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指定学校复核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来源:见证龙泉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