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近日获悉
龙泉驿区积极推进
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
再次成功破获
一起严重环境污染犯罪案
目前,该企业两名负责人已被批捕!
8月2日,龙泉驿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成都某家居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将产品的表处理废液通过沟渠直排至厂房附近的黄家河。
发现问题后,环保执法人员立即对沟渠内残留的表处理废液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报告分析显示:该公司排放的表处理废液中,污染因子砷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0.37倍,污染因子锌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919倍!
▲环保执法人员进行采样监测
根据污染因子超标事实
区环保局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
该公司法人代表兰某某及公司厂长漆某某
将含有汞、镐、砷、铅、锌等
可溶性剧毒的表面处理废水、废液
未经处理直排入厂房附近的黄家河
该行为违反了“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已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龙泉驿区环保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由检察机关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区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和漆某某。
▲环保行政执法与公检法联动打击环境违法
龙泉驿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
兰某某和漆某某污染环境案的成功破获,彰显我区对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凸显了龙泉驿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良好成效。
龙泉驿区将继续保持
环保行政执法与公检法联动的高压态势
不断加强执法监管查处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见证龙泉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