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11日
成都龙泉驿洪河某小区内发生一起宠物狗坠楼事件
柯基犬“莱恩”从6楼坠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10日,一微博博主发帖称成都锦江区一女子小吴养的柯基犬在小区走失。小吴随后通过查找得知该柯基犬在何某某家中,联系何某某要求归还,但何某某拒不归还,双方发生了纠纷。

1月11日上午,小吴等人到达何某某住处索要犬只时,何某某拒不开门,小吴随即拨打110报警,洪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在民警亮明身份后,何某某将门打开,经查找未在其家中发现柯基犬。
随后,小吴等人下楼继续查找,在该楼背后发现柯基犬躺在地面,其被医生诊断为高处坠落导致死亡。
2018年1月12日凌晨,摔狗一事经报道后引发全国强烈关注。何某现身,在派出所哭着当面向小吴道歉,请求得到原谅 。
但是,事件并未平息,双方的争论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关于个人隐私泄露、网络暴力的行为随之开始……
经过长时间的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查明:
何某某(女,35岁,成都市锦江区人)于1月11日通过微信向吴某某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吴某某人身安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3月27日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吴某某(女,21岁,四川省南部县人)于1月10日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3月27日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还查明:
李某(男,26岁,四川省营山县人)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
刘某(女,28岁,成都市青羊区人)偷拍何某某就医个人档案信息等隐私并散布
丁某(女,27岁,重庆市万州区人)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身份证件信息及家庭情况等信息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3月27日依法对三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利用网络散布他人个人私密信息的微博博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网民一言一行不能逾越法律底线
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来源:龙泉微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