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居住证积分达标120分作用大,很多同学都来询问甘老师关于积分达标的方案,今天就做一个系统整理,积分提升主要通过学历、职称、社保、纳税等方面,具体居住证积分标准在文末第三部分,各方面积分相加大于等于120分,都是积分达标,详情请看下文!

学历和社保是积分达标120分的主要方式。
年龄分最高分为30岁,43周岁以下都可以拿到30分。
学历积分,最高110分

社保年限分,一年3分

社保基数加分,最高120分

注:1倍社保即上海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保
本科60分+学士学位30分+年龄30分=120分(最可靠、最经济的积分方案)
胡老师注:有本科学位,加上年龄分,可以直接积分达标,有居住证缴纳半年社保就可以申请积分,本科拿到学位很重要哦。
本科学位积分是续办最稳定、最省事的方式,续办时不受社保基数的影响。
本科60分+四年累计36个月1倍社保50分+年龄30分+社保年限(3年或以上)9分=149分(三年积分方案)
本科60分+四年累计36个月0.8倍社保25分+年龄30分+社保年限(3年或以上)9分=124分(三年积分方案)
胡老师注:本科无学位,如果最近四年内的社保基数符合加分条件,也可以去申请积分;如果目前社保基数不符合加分条件,还需三年才能积分达标。本科无学位,可以再读第二本科拿到学位,用本科学位积分。
专科50分+四年累计36个月1倍社保50分+年龄30分+社保年限(3年或以上)9分=139分(三年积分方案)
专科50分+四年累计36个月0.8倍社保25分+年龄30分+社保年限(5年或以上)15分=120分(五年积分方案)
紧缺专科80分+年龄30分+社保年限(4年或以上)12分=122分(四年积分方案)
胡老师注:专科,如果最近四年内的社保基数符合加分条件,可以去申请积分。如果目前社保基数不符合加分条件,还需三年才能积分达标。
方案B、C,续办时需要社保基数满足条件,才能顺利续办积分。
本科无学位和专科,要积分达标120分,需要有社保加分。
没有社保加分或社保加分不够,需要花三年时间,努力拿到学位。全日制紧缺大专可以额外加30分。
四年累计36个月2倍社保100分+年龄30分+社保年限(3年或以上)9分=139分(三年积分方案)
三年累计24个月3倍社保120分+年龄30分+社保年限(2年或以上)6分=156分(二年积分方案)
胡老师注:高中学历没有学历分,需要通过社保加分,2倍或3倍社保,缴纳一定年限,也可以积分达标。
通过社保积分,负担比较重,可以再读个大专学历,一般需要2年半时间拿到大专学历,参照方案C的三年积分方案和五年积分方案缴纳上海社保。
高中起点学历提升方案最快3年实现积分达标120分。
四年累计36个月2倍社保100+年龄30+社保年限(3年或以上)9=139分(三年积分方案)
三年累计24个月3倍社保120+年龄30+社保年限(2年或以上)6=156分(二年积分方案)
胡老师注:该方案需要通过社保加分,2倍或3倍社保,缴纳一定年限,也可以积分达标。
大专需要高中或中专前置学历,需要先读成人高中再读大专,一般需要四年时间,参照方案C的三年积分方案和五年积分方案缴纳上海社保。
初中起点学历提升方案最快4年实现积分达标120分。

职称积分标准

职称高级(国家一级)140+年龄30=170分(需要持续满足1倍以上社保)
职称中级(国家二级)100+年龄30=130分(需要持续满足1倍以上社保)
国家三级60+四年累计36个月1倍社保50+年龄30+社保年限(3年或以上)9=149分 (三年积分方案)
国家三级60+四年累计36个月0.8倍社保25+年龄30+社保年限(3年或以上)9=124分 (三年积分方案)
国家四级30+四年累计36个月1倍社保50+年龄30+社保年限(4年或以上)12=122分 (四年积分方案)
职称和学历,二选一积分,用职称积分,社保基数需不低于上海社会平均工资。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详见下图



其他加分,门槛较高,仅适合少数人。需要进一步详细了解,可以联系微信号:13916849706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下同)连续满6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120分。
证明材料: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合同、股东证明等。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下同)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证明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等。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积120分。
如果积分暂时没有达标120分,可以联系微信号13916849706,免费提供各种积分达标方案。

政策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
备注: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规〔2017〕43号)
备注: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