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建设,保护公众利益

拆违前后对比图
顺山农家乐前身是一栋于2001年征地拆迁过渡期间修建的1层约80平方米的建(构)筑物,随后该违法建设当事人在未取得规划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对该建(构)筑物进行了扩建,经调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2019年12月10日,龙泉驿区综合执法局向农家乐业主下达《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龙城综〔2019〕第0000491号),要求其于2019年12月20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当事人拒不履行自行拆除义务。随后,2022年4月20日和5月16日,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履行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催告书》(龙综限拆催告字〔2022〕第81004001号)和《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公告》(龙综现拆公告〔2022〕第81005001号),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但至今仍未拆除。
本着依法依规、稳妥处置的原则,山泉镇严格落实“先政策宣传、自行拆除,后强制执行、依法拆除”的步骤组织实施本次拆违工作。
拆违前,山泉镇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顺山农家乐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划分现场警戒和突发情况处置组、“三断”工作组等11个工作小组,组织专业律师、综合执法协调办工作人员、花果村“两委”干部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并进行现场勘查10余次,明确物品清理搬运方案,切实做好拆违前准备工作。
拆除当天,各工作小组迅速集结、全员出动,有序开展拆违工作,现场指挥调度有组织、有安排、有力度。据统计,本次拆违工作共出动200余名工作人员,吊车2辆、挖掘机2台、重型卡车2辆、叉车1辆、小卡车2辆、救护车1辆,顺山农家乐违法建(构)筑物被全面拆除。


集结现场
山泉镇拆除顺山湖农家乐违法建设

山泉镇拆除顺山湖农家乐违法建设

山泉镇拆除顺山湖农家乐违法建设

山泉镇拆除顺山湖农家乐违法建设

顺山农家乐违法建设拆除复耕完毕现场


拆违前后对比图
龙泉驿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珍视龙泉山这一宝贵资源,深入开展“理山”行动,切实抓好生态保育,作为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核心区域,山泉镇将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因为一己私利侵占公共空间、侵犯群众权益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做到“违者必究”“建者必拆”,切实还龙泉山一片“绿水青山”!
信息来源:部分图片参考自成都发布、成都日报、正观视频、四川观察

更多招聘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龙泉招聘网触屏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