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
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省教育厅办公室、省语委办公室决定举办第二届全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会,哪些教师可以参加呢?如何展示教师能力?具体内容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参展人员
全省在职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按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类别分组。
展示内容
(一)诵写讲展示。
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推荐背诵的136篇古诗文中自选1篇,分别用普通话诵读、用规范汉字书写,并有对象感地在现场进行讲解。
(二)论文交流。
包括对中小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教育、语言文化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不超过4000字)。已公开发表,或在其他省级(含省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不在报送范围。
组织实施
(一)市级选拔(2018年7月30日前)
各设区市语委、教育局负责选拔本辖区内(含省管县)参加省级诵写讲综合展示的选手,推荐论文。其中:小学教师2名(包括1名农村学校教师),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各1名;论文不超过8篇。
已获首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会省级诵写讲综合展示特等奖、论文评审一等奖的,各地不再推荐。
请各地按照《第二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会选手资料及论文报送要求》,于2018年7月30日前将《第二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展示会省级选手推荐名单》《第二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展示会论文推荐目录》及推荐论文电子稿等,发至省语委办电子信箱ywb@ec.js.edu.cn。
(二)省级展示(2018年9月中下旬)
1.诵读、书写、讲解综合展示。
参加省级诵写讲综合展示的选手按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分组。选手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推荐背诵的136篇古诗文中自选1篇,现场进行诵读、书写、讲解综合展示,由承办单位组织的评审组当场评分。
2.论文交流。
由承办单位组织评审组,对各地推荐的论文进行评选。省级展示会期间,举办获奖论文报告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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