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开始,全面受理!
江苏教育发布

今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30日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六年开始偿还货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如有任何关于申贷、学生资助问题,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江苏省教育厅、各市县教育局以及地方高校资助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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