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近年来,江苏教育系统加快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为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深入实施教育助力脱贫致富行动。
由江苏省教育厅主办、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教育频道执行,“全面小康 教育担当”全媒体环省行新闻行动开启!我们将借助文字和镜头,记录下在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中涌现出的诸多感人事迹、典型人物和成功经验。
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力量。“十三五”期间,江苏制订《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通过乡村教师领雁和素质提升工程、定向师范生培养、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等政策,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了一大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本土化”乡村教师。

定向培养
培养“下得去”的乡村教师

2020年,南京晓庄学院所有师范专业全部调整为本一批次招生,生源质量大幅提升。
南京晓庄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处长李震介绍说:“今年把我们的师范专业(招生计划)从去年的1858个,调整到今年的2258个,增长幅度非常大,原因是全省的师资缺口还是很大的。”

今年,学校面向全省12个市、51个县区共录取646名乡村定向培养生。南京市中华中学毕业生孔远是南京晓庄学院小学教育定向培养生,她说:“我从小在(六合)农村长大,深感农村的教育和城市的教育,还是有一点差距,在报志愿的时候,我就报了定向师范,希望回自己的家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乡村学校一直是义务教育的短板,因为教学和生活条件与城市学校差距较大,教师紧缺。从2016年开始,我省启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通过“县来县去、有岗有编、提前录取、定向培养”的方式,每年为乡村学校培养教师。分别由我省9所高校承担培养任务。今年,第一届1860名乡村教师定向生已充实到乡村学校。
江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郭新宇说:“2016年起,启动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共招收13107名定向师范生,建立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本土化教师队伍。”

改善条件
让乡村教师生活无忧“留得住”

棘荡小学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山东日照仅一河之隔。几年前,由于学校食宿条件差,不少年轻教师来了就想方设法调走。
连云港市赣榆区拓汪镇棘荡小学校长王祥兵说:“好容易盼个年轻老师,来充实一下我们的教学力量,可是来了之后又留不住他们。”

为了让老师“下得去,留得住”,连云港赣榆区实施乡村教师安居工程,投资2000万新建“六有”宿舍1.84万平米,惠及800多名教师。

连云港市赣榆区徐山中心小学校长尚松梅介绍:“六有”指的是有防盗门,有空调,有电视,有网络,有卫生间,有热水器。自从有了“六有”宿舍,女教师再也不用打手电筒起夜了。

连云港市赣榆区拓汪镇棘荡小学数学教师王丽文说:“学校给我们提供所有的条件,完全让我们把心思放在教学上,真的是安于教学,乐于教学。”

提高待遇
吸引“教得好”的老师到乡村

丁凯莉是江苏师范大学的硕士毕业生,今年被分配到睢宁县黄圩希望中心小学,是这所农村学校学历最高的一名老师。她说:“我觉得在农村,更需要一些优秀的老师。”

今年,徐州招聘新教师7000人,50%以上为乡村教师。为留住他们,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安排有经验的老教师当师傅,并逐一解决新老师的生活问题,保证他们的待遇。
徐州市睢宁县黄圩希望中心小学校长武松介绍说:“把原来学校的学生宿舍楼,进行改建装修,保证电通水通,满足他们基本的入职条件。”

从2017年开始,省教育厅、财政厅设立了省级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奖补专项资金,对全省城镇和农村学校之间的交流轮岗教师进行奖补。2018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切实保障乡村教师待遇,落实好乡村教师岗位补贴。在落实省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的补贴发放标准,今年又将这一政策扩大到所有乡村学校教师,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一系列鼓励教师去农村任教、待遇向乡村教师倾斜的制度,促进了乡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徐州市睢宁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盛立芹介绍:“如果到了农村以后,他有农村的农教补贴,还有一个交通补贴,另外在评优评先上,我们也是往农村教师倾斜的。”
原徐州市睢宁县教育局局长彭燕说:“从制度上推进我们城区的老师,到农村任教,必须有两年以上的农村任职经历,才可以往上评职称。”

加强培养
让乡村教师安心执教“有发展”

教师留得住,还要教得好。“十三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经费,各地投入一定的配套资金,培训乡村教师不少于6万名。培训项目主要包括乡村义务教育领军教师培养百人计划、市级乡村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育站、县级乡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站、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成员培训等。为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管理,激发教师队伍活力,2019年,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在乡村中小学任教20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称、或在乡村中小学任教30年以上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学校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分别按人社部门核准岗位数量的20%超岗位聘用。

江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郭新宇介绍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优先推荐参评高级职称。明确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乡村教师推荐人数,不得少于推荐总数的10%,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30年,可不受指标限制,近两年有83位乡村教师通过正高级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