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发布
6月1日起施行
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和搭载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
禁止非法改装非机动车
一起来看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12月29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2024年4月3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三章 通行管理
第四章 停放与充电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三章 通行管理
第四章 停放与充电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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