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日来临,即将迎来游泳旺季。近日,三七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1家游泳馆在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准备开业经营。该行为涉嫌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针对这一情况,三七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沉三七市镇执法人员开展面商,并依托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开展线上联合会商,确定于6月5日对该无证游泳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6月5日上午,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三七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游泳场所进行实地核查。检查现场,该游泳场所负责人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但无法出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场所入口处LED显示屏及广告牌已开始进行游泳经营活动宣传。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详细讲解了经营游泳经营活动需要具备的资质条件以及违反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要求其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场所将相关宣传广告予以下架处理,并抓紧向行政审批窗口提交审批材料,争取早日取得经营许可资质。
后续,我局和三七市镇政府也将持续关注该游泳场所的审批进度,严厉防范出现未批先经营行为,确保游泳市场合法合规。
此次执法关口前移,避免了游泳馆无证经营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我局将深入推进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提升执法质效,推进隐患治理,实现安全隐患“清零”,为市民提供安全、健康、文明的文旅体市场环境。
编辑、一审:王涵、黄怡杰
二审:郑蕾、张双颖
三审:何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