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美国专利再颁制度
纠正错误的"后悔药"
再颁专利是指根据《美国法典》第35编第251条,专利权人针对已授权专利提交修正申请,经审查后重新颁发的专利。其主要目的是纠正原专利中的实质性错误,包括权利要求范围不当、公开内容不准确、优先权主张错误等问题[1]
修正原则:
- 不得引入新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中公开的内容。
- 删除内容用【】标注,新增内容以斜体显示(MPEP 1402)。
- 保护期延续原专利,不会因再颁延长。
适用情形
- 权利要求范围过宽或狭窄
- 说明书内容存在误差
- 优先权或在先申请声明有误
时间限制
- 一般期限: 原专利授权后的2年内可申请扩大保护范围的修改。
- 逾期申请: 超过2年需说明影响有效性的错误,且延迟非申请人原因所致。
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 放弃原专利,提供完整的修正案及缴费。
- 实质审查: 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及是否克服原专利问题。
- 结果: 授权后原专利失效,驳回则原专利继续有效。
特殊规则
- 如涉及诉讼或PTAB程序,可能暂缓处理,须披露相关信息。
- 限缩权利要求将触发禁止反悔原则,影响后续诉讼等同原则的应用。
- 公众异议期:USPTO会公告修正内容,允许公众2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
- 不允许加入未曾在原始文件中提及的新内容。
- 即使此前已主张优先权,在再颁时也必须重新申报。
费用情况
| 实体类型 | 申请费 | 检索费 | 审查费 |
|---|---|---|---|
| 微实体 | $64 | $140 | $464 |
| 小实体 | $128 | $280 | $928 |
| 大实体 | $320 | $700 | $2,320 |
潜在影响
- 已合法制造的产品享有侵权豁免权。
- 再颁前后实质相同的部分不影响已有诉讼效力。
- 若权利要求范围扩展,则仅对再颁后的行为具约束力。
尽管再颁专利为修正失误提供了补救途径,但由于时间和内容受限,企业应重视初始申请阶段的质量控制。但在某些情况下,了解和利用再颁机制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维护权益。[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