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满足的要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享受期限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温馨提示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