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推动屋顶太阳能发展 加速能源结构转型
方案实施时间为2025年至2030年,目标为减少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助力实现越南国家自主贡献目标(NDCs)。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近日批准《发展清洁电力和绿色能源,满足城市高科技投资需求的方案》。该方案旨在推动能源结构从化石燃料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转型,以减少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助力实现越南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NDCs),并为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作出贡献。同时,通过有效利用社会资本,促进屋顶太阳能发电发展,提高清洁与现代能源使用比例,从而推动本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1]。
对有意开发屋顶太阳能发电的高科技企业,要求其符合《高科技法》和《投资法》的相关规定,并且每年高科技产品营业收入需占总营业净收入的70%以上,同时保障研发支出达到法律规定的比例[2]。
政府将依据《电力法》及相关法规,支持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技术的研发与发展,优先鼓励科技研发项目,特别是光伏组件、风电涡轮机及电力转换设备的生产制造,其他扶持政策也将依现行法律规定执行。
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电力项目可享受相应优惠,包括使用100%绿色氢气、100%绿色氨气或混合能源;向国家电网供电;以及作为该类新能源电力的首个项目。相关优惠政策涵盖海域、土地使用费及租金减免等内容[3]。
在高科技园区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须依照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大型用电客户之间的直接购电机制进行,并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建筑安全、防火防爆及环境安全等相关规定。
屋顶太阳能发电被视为具备高效益的解决方案,具有不占用土地资源、降低建筑物温度、增强本地电源供给能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等优势,有助于减少对外部电力传输的依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