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5年9月,全国多地陆续出台或实施多项货运行业新政,涉及超载治理、高速救援费用调整、新能源货车优惠等方面,与广大货车司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下是各地政策要点汇总:
三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运输车超标装载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印发《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自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车辆运输车超标装载等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新增车辆准入、强化源头装载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等措施,全面规范整车物流行业秩序。
治理行动要求坚决禁止不合规车辆上路,督促汽车物流企业加快更新改造不合格车辆运输车,遏制违法运营反弹,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江苏:高速公路拖车吊车救援全免
自2025年9月1日起,江苏省内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事故的车辆,其所需的拖车和吊车服务费用全部免除。此项政策覆盖全省所有收费高速公路。
需要注意的是,车辆抢修、货物驳载、转运及保管等后续服务仍按市场调节价执行,由车主与服务机构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车主可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救援单位,任何机构不得强制指定或阻拦。
重庆:严查重型货车违法 违规行为重点整治
重点整治12吨以上重型货车
重庆市安委办等部门联合发布《深化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8月10日至12月底分阶段推进专项治理。
其中,9月至10月开展普货运输安全“2号行动”,重点针对12吨以上重型货车及4.5吨以下轻型货车,严查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12月将启动危货运输“4号行动”,聚焦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打击超速、无证运输等违规行为。
治超新规正式施行
《重庆市公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已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建立货运全链条综合治理机制:
- 界定煤炭、钢材、水泥、砂石、商品车等集散地及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为货物运输源头单位,须落实装载登记、安装检测设备、开展出站检测等管理措施;
- 建立重点源头单位名录制度,对年运输量大、易发生超载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并推动称重与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数字监管平台;
- 严禁货运经营者指使、强令驾驶员超载运输;
- 货车驾驶员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车辆上路。
河南:氢能货车通行费全免
河南省政府出台《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多项交通优惠政策: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氢能货车通行全省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电动货车享受7折优惠;
-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对呼北高速河南段等9条路段实施分路段差异化收费;
- 支持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根据报废或更新情况给予1—14万元不等补贴;
- 2027年12月31日前,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四川: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收费新标准实施
四川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新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收费标准:
- 拖车服务按作业里程计费:10公里以内按基价收取,超出部分加收拖行费;
- 吊车服务按作业时间计费:6小时内按基价收取,超过6小时加收吊装费。
贵州:三条高速免收拖车救援费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宣布,2025年8月20日0时至2026年8月19日24时期间,合法装载的二至六类货车在贵阳至瓮安、瓮安至江口、道真至瓮安三条高速公路因故障无法行驶的,可享受免费拖车救援服务,拖运至就近服务区、停车区或收费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