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出口政策解读
01 跨境电商B2B出口定义
跨境电商B2B出口,全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同时按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 “跨境电商平台”是指为交易双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包括自营平台与第三方平台、境内平台与境外平台。02 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
目前纳入监管的B2B出口模式共两种:(一)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方式代码:9710)
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方式代码:9810)
境内企业先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再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由海外仓向境外购买者发货。03 企业资质要求及便利化措施
(一)办理境内企业备案
参与B2B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须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二)取消出口海外仓企业专项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单独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04 通关要求及便利化措施
(一)申报前信息传输
B2B出口清单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等电子信息;无需传输收款单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检验检疫要求
B2B出口货物须符合国家检验检疫相关规定。(三)优先查验安排
海关实施查验时,相关企业及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依法配合;对B2B出口货物可优先安排查验。(四)通关一体化与转关便利
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办理转关手续。来源:黄埔口岸通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