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适用汇率表
2026年2月适用汇率表
2026年1月适用汇率表
2025年12月适用汇率表
2025年11月适用汇率表
2025年10月适用汇率表
2025年9月适用汇率表
2025年8月适用汇率表
2025年7月适用汇率表
2025年6月适用汇率表
2025年5月适用汇率表
2025年4月适用汇率表
2025年3月适用汇率表

2025年2月适用汇率表

2025年1月适用汇率表

2024年1–12月适用汇率表

2023年各月适用汇率表
2022年各月适用汇率表
取值逻辑
《关税法》第六十条明确:进出口货物、进境物品的价格及有关费用以人民币以外货币计价的,按纳税人完成申报之日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征管办法》规定,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统一采用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如该日非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原逻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005年第124号令):完税价格按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算;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基准汇率;非基准币种则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与卖出价中间值(人民币元后保留4位小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