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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美国关税新政极简版,转发对照,快速核对清关!

2·24美国关税新政极简版,转发对照,快速核对清关! 跨境老樊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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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哪些税取消了?哪些税又加上了?交的税能不能退?

哪些关税被取消?哪些新增?加征10%还是15%?在途货物如何申报?已缴税款能否退还?以下为政策要点直击版:

2月24日起,美国对华关税调整核心变化

一句话总结:原20%对等关税及芬太尼关税正式取消;依据第122条款新增10%临时关税;301条款与232条款加征关税维持不变。

✅ 已取消的两项关税

  • 10%对等关税
  • 10%芬太尼关税

✅ 新增一项临时关税

  • 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第122条款加征10%临时关税
  • 生效时间:2025年2月24日00:01(美东时间)
  • 执行期限:150天,至2026年7月24日
  • 备注:特朗普曾提及可能上调至15%,但当前仍按10%执行

特朗普行政令原文发布于白宫官网

2月24日起,输美商品最终适用税率计算规则

⏩ 不在301清单、也不在232清单的商品(覆盖中国对美出口半数以上)

最终关税 = 最惠国税率(MFN) + 10%(第122条款)

⏩ 属于232清单商品(钢铁、铝、铜、汽车及零部件等)

最终关税 = 最惠国税率 + 25%或50%(232条款)
注:不叠加第122条款10%关税

⏩ 属于301清单商品(覆盖超1/3中国输美商品)

最终关税 = 最惠国税率 + 7.5%~100%(301条款) + 10%(第122条款)

⏩ 同时列入301与232清单(极少数)

最终关税 = 最惠国税率 + 301条款税率 + 232条款税率
注:不叠加第122条款10%关税

⏩ 单票货值≤800美元的跨境电商小包

最终关税 = 54%从价税 或 每件100美元从量税

⚠️ 提示:涉及反倾销、反补贴(双反)的产品,须另行加征双反税

在途货物如何申报?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已明确:

  • 自2月24日起,原依据IEEPA征收的20%关税在ACE报关系统中自动失效;
  • 此前9日内已完成申报但尚未放行的货物,可修改报关单,免缴已取消的20%关税。

简言之:只要尚未完成最终完税,均有资格适用新规则,节省已取消的20%税负。

已缴纳的关税能否退还?

  • 美国最高法院未就退税作出裁决,相关诉讼由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管辖;
  • 截至目前累计征收约1300亿美元,系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关税退税争议;
  • 包括Costco在内的数百家企业已提起诉讼;
  • 特朗普公开表示,退税诉讼可能持续长达5年。

短期判断:即时退税不具备现实可行性;企业当前应重点落实新规申报,确保后续少缴税款。

政策重点总结

  1. 整体税负下降:20%取消、10%新增,但绝对水平仍处高位;
  2. 结构性压力未减:301与232条款加征关税全部保留,构成主要税负来源;
  3. 执行节点明确:自2025年2月24日00:01起,所有清关均须适用新规。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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