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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农机创新产品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农机创新产品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的意见 广西农机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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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农机创新产品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是农机创新产品从样机性能工厂验证优化到田间可靠性适用性提升的关键环节,是推动技术迭代、提高研发效率的重要举措。为解决当前农机装备研发周期长、验证慢等问题,加快创新产品定型与产业化进程,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缩短研发周期、加快量产应用,坚持“以用促研、以用促造、以用促转”,强化产业化导向,推进中试验证与熟化应用同步实施,全面提升中试能力,打造多元化熟化应用场景,健全支撑保障体系,构建研产推用一体化工作机制,加速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在农业生产一线的部署应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装备支撑。

到2027年,重点围绕大型高端智能农机和丘陵山区适用农机,建成一批中试验证平台,打造一批熟化应用中心和试验场,中试验证能力显著提升,熟化场景持续拓展,以产业化为导向的研发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30年,农机研发周期明显缩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大幅增强,高水平中试验证体系基本形成,覆盖种养加全产业的规模化熟化应用场景全面建立,中试验证与熟化应用体制机制高效运行。

二、坚持农机研发创制产业化应用导向

(一)聚焦生产需求确定攻关清单

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立足农业生产急需,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组织生产企业、科研单位、推广机构及用户共同编制并动态更新国家和省级农机短板目录,明确研发优先级,制定机具攻关清单。

(二)突出产业化评价指标

建立以产业化应用为导向的研发评价体系,将关键技术突破和小批量销售作为核心目标,强化整机可靠性、技术先进性、产品创新性以及销售数量、推广面积等指标,弱化论文、专利等非产业化考核,推动市场和用户成为科技成果的主要评价主体。

(三)组建研产推用攻关联合体

鼓励农机企业、科研单位、推广机构和应用主体组建全产业链协同的研产推用联合体,共同申报项目,全程参与设计、试制、试验、改进和推广。支持推广机构和用户深度参与研发过程,及时反馈问题,形成“问题发现—优化改进—田间验证”的良性循环。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等形式入驻企业,深度参与产品研发。

(四)推动机、艺、种、田匹配适应

将农艺、品种专家纳入研发团队,推动农机设计主动对接栽培模式、养殖工艺和品种特性,适应不同地块规模和土壤条件,同步推进农艺宜机化、品种宜机化、农田宜机化,形成可复制、易落地的一体化研发方案,扩大农机适用范围。

三、加快提升农机中试验证能力

(五)建设中试验证平台

开展全国中试能力摸底与布局规划,依托龙头企业、科研单位和鉴定机构,在重点区域和产业领域建设中试验证平台和性能检测中心,提供整机及零部件试验验证、工艺放大、型式试验、性能测试和小批量试产等专业化服务。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辐射能力强的区域性平台,鼓励头部企业自建平台并率先应用。

(六)开展中试验证关键技术研发

支持企业与科研单位协同攻关复杂环境试验、可靠性仿真分析等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试验设备与流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升验证质量,优化制造工艺。

(七)完善中试验证设施设备

支持平台建设单位完善试验场地,配备样机试制、技术熟化、工艺验证、放量生产所需的设备仪器、基础软件及安全环保设施,强化关键部件和复杂工况测试能力,加强研发、试验、故障等数据的统筹管理与应用。建强国家农机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提供鉴定检测计量服务。

(八)推进中试验证公共服务

推动已建成平台通过市场化方式面向行业提供整机及零部件试验验证、型式试验、性能测试等服务,鼓励设备、场地开放共享,发展设备租赁、远程运维、共享试验等新业态,促进数据共享与第三方采信。鼓励工业系统平台参与农机中试服务,利用制造业中试数字化平台加强资源共享与经验推广。

四、全力打造农机熟化应用场景

(九)建设熟化应用中心及试验场

支持企业、科研单位和推广机构建设大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农机、设施农业装备等综合性熟化应用中心及分领域分产业中心,推动产品在应用中迭代升级。指导各地依托国有农场、农机合作社等建设多样化熟化试验场,满足不同地形、土壤和作物条件下的田间测试需求。

(十)突出多场景规模化熟化应用

增加试验场数量,扩大样机投放量和作业面积,通过多季、多场景反复验证,全面采集性能数据和用户反馈,精准识别问题并优化改进。支持先导区探索建设规模化熟化场景,推进丘陵山区农机熟化试点,鼓励有条件地区建设综合性、全环节、大面积试验场,推动创新产品在县域及以上范围加快应用。

(十一)发挥农机推广机构重要作用

支持各级推广机构全过程参与熟化应用,依托试验场组织开展田间性能测试,联合研发和企业技术人员收集数据、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对即将定型的机具,组织现场演示、作业示范和技术培训,提升农民接受度。引导基层“土专家”参与熟化工作。

(十二)创新拓展熟化应用渠道

以农机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中心为重点,支持其试用、租赁或购置创新产品,反馈使用效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作业补贴等方式先行先试,拓展市场空间。支持举办公益性农机创新产品推介发布活动和供需对接会,促进成果与需求精准匹配。鼓励通过直播等平台加强宣传,引导用户购机用机。

五、加强资源要素支撑

(十三)推动技术规范制修订同步联动

支持相关单位联合制定中试验证技术规则和标准。指导农机鉴定推广机构紧跟研发进展,提前谋划试验鉴定大纲和标准编制;对急需产品,在中试阶段即启动标准制修订,并组织起草单位深度参与田间测试。

(十四)优化创新产品检验检测服务

推进国家农机试验鉴定中心建设,加强鉴定机构与企业、科研单位协同,合作研发检测技术装备,创新方法手段,提升鉴定质效。开辟急需创新机具鉴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实施。探索建立机具应用效果追溯体系,保障用户权益。强化鉴定全过程管理,防范风险。

(十五)加快创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强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导向,加快将生产急需、群众欢迎的创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实施“优机优补”。对短板目录内取得突破、亟需定型的产品,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特定补贴支持。对鉴定机构参与熟化的创新产品,推动简化鉴定流程。对暂不具备鉴定能力的产品,可通过“第三方检测+田间验证+服务组织评价”方式获取补贴资质。

(十六)强化政策支撑

将相关内容纳入“十五五”专项规划,支持地方建设中试和熟化平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车间。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优化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政策,将具有重大前景的农机产品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通过保险、采购等机制推动推广应用。

六、组织实施

各级农业农村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机创新产品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细化措施,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建立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力量,结合本地农业禀赋和产业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强化政策保障。

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省份要先行先试,探索创新举措,打通研发到应用的堵点。强化区域协作,鼓励应用强省与制造强省联合开展中试熟化工作,提升效率。及时总结成效与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8月25日

来源 | 农业农村部

编辑 | 孔悦然

审核 | 吴军 彭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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