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住房政策
国家部门近日发布相关公告
①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
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②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
详情如下
↓↓↓
图源:中国政府网(下同)
来源: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1/content_7054810.htm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摄图网ID:402009505(仅配图)
自2026年1月1日起
个人购买满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时
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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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息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免征条件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征税条件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实施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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