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制定《2025年深圳市观澜中学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二类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工作组
为保障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评审小组(学校各项目专业教师及各项目外聘专家组)、监督小组(学校党委委员)。
二、报名
(一)招生对象
深圳市ACD各类户籍中具有一定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相关专业基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子女必须符合深圳市招生办公布的五项条件。
(二)招生总人数(95人)
音乐23人:器乐23人
美术39人:绘画39人
体育33人:田径人(100米人、400米人、跳远人、三级跳远人)、男子足球人、体育舞蹈人、跆拳道人。
(三)培养方向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体艺术科生,学校将分别编为体育(跆拳道、田径、足球、体育舞蹈)、音乐、美术班,独立设置课程,文化课与专业教学同步开展,集中校内外优秀教师团队组织教学,面向国内外重点专业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艺术体育学院培养专业人才。
(四)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1日-6月15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报名地点
深圳市观澜中学体育馆一楼工会活动室。(导航地点:深圳市观澜中学高中部西南门,地铁:4号线松元厦地铁站E1口出)
(六)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观澜中学体育馆一楼工会活动室报名,上交报名材料,工作人员初步核验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学校通过面谈了解考生相关专业细项基本情况,确定是否符合本校招生需求,并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下发《2025年深圳市公办普通高中二类自主招生申报志愿告知书》,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领取《专项考核准考证》(凭考生中考号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络中统一打印,并加盖招生学校公章后发给考生),凭专项考核准考证参加考核。
(七)报名条件
1.报考时,考生可提交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的获奖证书;没有上述获奖证书的,考生可提供初中毕业学校多位(两名及两名以上)相关专业教师签名证明的特长专业现状水平推荐信,或由学校对其进行专项面谈初步考察其特长情况。
2.在条件1的基础上,各专项若有其他报名条件要求,参照各专项具体要求执行,详情见对应专项附件。
3.自主招生二类考生只可申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项,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被学校录入信息并领取准考证后,即被申报学校锁定,将不可再去申报其他学校,系统也不支持申报其他学校。
(八)现场报名材料
1.考生须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一份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的获奖证书。或者由初中毕业学校多位(两名及两名以上)相关专业教师签名证明的特长专业现状水平推荐信(推荐信须加盖初中毕业学校公章)。
3.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子女必须符合深圳市中考公办普高录取条件,条件不符不得报名,材料审核最终以市招生办网络数据为准。
三、录取
(一)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体育跆拳道类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体育田径类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体育男子足球类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体育舞蹈类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艺术绘画类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艺术器乐类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考试时间
2025年7月5日(星期六)
(三)录取方式
1.参加二类自主招生考生的中考分数须达到我校学校划定的体育、艺术的中考成绩控制线以及专项考核合格分数线。考生中考成绩控制线不得低于2024年我校普通生中考录取分数线换算后的75%(折算后为357分)。
2.符合“双达线”的考生,学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专项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比60%、专项考核成绩占比40%合成为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名单。总成绩排序相同的,再以其专项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
3.考生的录取不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但综合素质评价不达标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志愿填报
凡申报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仍须填报普通学校志愿。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不能再参加其他固定划线批次学校的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则根据中考文化成绩和普通学校志愿顺序,参加普通生的录取。
(五)成绩公布
我校在专项考核结束后,划定本校的专项合格分数线,于2025年7月7日-7月11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深圳市观澜中学”公示专项合格分数线和专项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中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录取方式规则录取后,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深圳市观澜中学”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5天,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招考办录取。
四、考场纪律要求
1.考生一律凭加盖公章的专项考核准考证参加专项考核。考生须随身携带并保管好本人的准考证,以备考评组随时查验。
2.不得将任何通讯设备带入考核区域(含候考区域),考核现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视为作弊行为。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考生禁止入场。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任意走动,不得议论考题,服从考评组统一安排,考核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地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4.送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5.患有传染性疾病仍坚持参加考核的考生须主动与考评组联系,考评组另行安排试室。
6.考核现场评委、考务人员及考生均须严格遵守各考场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核资格或成绩;违反评审及考务纪律的评委和工作人员,取消其评审或考务资格,并严肃处理。
五、咨询与投诉
1.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
88120325(艺术)
83226534(体育)
邮箱:tcs@sz.edu.cn
2.区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
23779445(区招办)
邮箱:jyjzkb@szlhq.gov.cn
3.学校咨询电话:
29831312(咨询电话)
29811807(投诉电话)
六、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一经发现,取消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本方案由观澜中学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跆拳道类)
附件2 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田径类)
附件3 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足球类)
附件4 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舞蹈类)
附件5 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艺术绘画类)
附件6 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艺术器乐类)
深圳市观澜中学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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