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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傍晚6点多
正值万家团圆
欢度除夕的温馨时刻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马荡村的
一处居民区
却突然传来一阵
“噼啪”作响的烟花声
打破了傍晚的宁静
接到群众反映后,正在附近巡逻的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邵伯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循声找到了烟花燃放点——辖区内一居民住宅的二楼阳台。经现场核实,该区域属于邵伯镇明确划定的烟花爆竹禁放区。
燃放者是该户居民张某。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坦言,晚饭后一时兴起,想放点烟花“热闹热闹、助助兴”。虽然心里清楚这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他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在自家二楼阳台上点燃了烟花。
“我知道这里不能放,但想着就放一小会,应该不会被发现……”面对民警,张某后悔地说道。
张某认错态度好,民警当场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佳节虽喜庆
安全不能忘
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文明过节
切莫心存侥幸
让本应祥和的节日气氛“变了味”
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
编辑:陈火火
监审:冰岛
来源:江都融媒、江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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