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南通主城又一大批地块即将迎来拆迁!
近日,崇川区政府网站发布多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告,涉及观音山街道、唐闸街道、任港街道等区域,一起来关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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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22013南通市应急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27号(C2022013南通市应急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观音山街道朝东埭社区、青龙桥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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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42号(C2022010芦泾路东、沿江路北地块一)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天生港镇街道爱国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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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31号(ZC2022025越江路南、长江北路西)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永兴街道东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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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32号(ZC2022027越江路南、纬十路两侧地块)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永兴街道东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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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38号(ZC2022029毓秀家园北侧地块配套路-毓秀家园北侧路)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钟秀街道百花村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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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39号(ZC2022026永康北段路(永康路-纬一路)工程)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永兴街道窑墩坝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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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41号(ZC2022034规划九路东、规划十一路南)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永兴街道芦泾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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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43号(ZC2022031芦泾路东、沿江路北地块二)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永兴街道芦泾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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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44号(C2022011规划七路东、规划五路南地块一)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天生港镇街道爱国村、永兴街道芦泾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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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24号(ZC2022020通吕运河南、长江中路东侧地块)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任港街道南通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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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崇川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C2022014支二路(碧桂园西侧路)工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唐闸镇街道尖沟头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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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崇川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C2022018港兴路(长泰路-通生路)工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唐闸镇街道尖沟头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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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崇川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ZC2022040纬三路(永康路-经一路)工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永兴街道窑墩坝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南通主城迎来新一轮更新,有涉及到你家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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