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省、市重大项目北沿江高铁先行段建设需要,经金牛湖街道研究决定,拟对项目建设区红线范围内集体土地涉及的房屋及附着物实施报迁。现将搬迁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基准日
经金牛湖街道研究,报区交通局备案,搬迁基准日定为2022年8月5日。
二、搬迁范围
金山村高王组项目建设区红线范围内部分村组集体土地涉及的房屋及附着物。(具体以搬迁红线图为准)
三、搬迁实施单位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金牛湖街道办事处
四、搬迁政策依据
搬迁政策参照《南京市六合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六政规[2015]1号)《区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规[2015]2号)及《关于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款标准的通知》(宁六规划资源[202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搬迁安置地点
1、实行货币补偿的,安置房地点:金牛湖街道镇区内;
2、实行自拆委托统一建设的,安置地点:本村村庄保留点。
六、搬迁安置房价格
商品房安置基准价格为3800元/平方米;“秦窑新苑”安置房基准价格为1800元/平方米。
七、搬迁交房地点
搬迁交房地点在金牛湖街道项目搬迁指挥部。
自本通告之日起,暂停办理项目范围内的户籍迁入、房产析产交易、相关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凡通告后抢搭抢建的建筑物、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1、《南京市六合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六政规[2015]1号)。
2、《区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规[2015]2号)。
3、《关于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款标准的通知》(宁六规划资源[2021]1号)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金牛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