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秋季赴内地引进人才公告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秋季赴内地高校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3. 新疆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第三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秋季赴内地引进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才强区战略,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20〕60号)文件精神,我院将于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赴内地院校开展2020年秋季引进人才招聘工作。
一、招聘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南京)
1.南京人才大厦;
2.“江宁高校区”校园联合专场。
(二)时间
2020年10月17日-18日。
二、招聘对象
招聘站点所在城市及周边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面试为主的考核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待遇
被我院录用的考生,纳入事业编制后,即可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六、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xinj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已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八、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进行现场交流,经用人单位招聘小组现场组织面试,应聘人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且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双方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就业协议书》,并在我院规定时间完成后续考核环节。
(二)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引进人才招聘岗位需求中自主选取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纸质版报名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审核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并加盖单位(社区)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治审核材料。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t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6.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7.考生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8.电子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
9.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10.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咨询电话
0991-6296603(艾则孜·亚森、金贺)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本科学历岗位参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6)。
九、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十、考试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规定,采取以面试为主的考核方式,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告。
十一、体检
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另选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二、考察
(一)医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十三、确定拟聘人员
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四、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反映问题或收到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收到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收到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六、招聘监督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及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马和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8560211
监督人:依把代提·艾买提、陈旭云
监督电话:0991-6296605
十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2020年秋季赴内地高校引进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附件3: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审核表(下载)
附件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下载)
附件5: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附件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秋季赴内地高校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才强区战略,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20〕60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将于2020年10月17日至11月上旬,赴内地院校开展2020年秋季引进人才招聘工作。
一、招聘地点及时间
(一)南京站
1.时间:2020年10月17日-18日
2.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市场二、三楼
(二)西安站
1.时间:11月上旬
2.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对象
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末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xinjiang.gov.cn/)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xjcdc.com/)发布招聘公告,信息发布期限为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八)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25岁及以下指199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它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末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公开招聘。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进行现场交流,经用人单位招聘小组现场组织面试,应聘人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且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双方签订《引进人才招聘意向书》,并在我中心规定时间完成后续考核环节。
(二)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引进人才招聘岗位需求中自主选取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纸质版报名材料: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控中心面试登记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现场填写)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现场报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参加专项招聘岗位的考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证明”(附件3)。
6.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咨询电话
0991-2611353 0991-2622712人力资源部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岗位专业要求参照以下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4)、《研究生专业目录(2016年)》(附件5)。
八、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后续考核环节。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xinjiang.gov.cn/)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xjcdc.com/)进行公告。
十、体检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公共卫生岗位增加相关的体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选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工作(2人以上考察小组)。
考察内容:
(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个人在院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考察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有关政审合格证明;历届毕业生须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关书面证明;有临时工作单位的,须由临时工作单位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十二、确定拟聘人员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十三、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五、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十六、招聘监督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及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人:马和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8560211
监督人:荆华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2688269
十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公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的信息、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0年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附件3: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下载)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下载)
附件5:研究生专业目录(2016年)(下载)



新疆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第三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新疆大学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院。抗战时期,林基路、杜重远、茅盾、祁天民、张仲实、萨空了、史枚、高滔、江豪、涂冶、赵丹、郭春则等一批教育家、艺术家和进步人士,先后来学校担任领导、任教和讲学。经过一代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7年新疆大学被列入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2018年被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走上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13日后出生。具体专业可参照招生代码册。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八)本次招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不符合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条件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3.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7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4日10:00-2020年10月27日18:00。
(二)网络报名方式
1.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218.195.237.47/hr80)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岗位(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1)报考者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8585997。咨询时间上午10:00-13:50,下午15:30-19:00(不含节假日)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提交至电子邮箱xjdxrsk@163.com(压缩包命名格式:岗位代码+姓名)。
(1)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
(5)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扫描件;
(6)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
(7)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扫描件。
八、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者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考试、考核及后续招聘程序
新疆大学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后续考试、考核、体检、试工、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工作。
十、招聘监督
新疆大学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8581939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大学主页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大学主页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考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疆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三批)(下载)
附件2: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下载)
附件3: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新疆大学
202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