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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9300!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973名工作人员!无笔试!高中以上!正式编制!不限户籍!

工资9300!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973名工作人员!无笔试!高中以上!正式编制!不限户籍! 新疆锦绣年华招聘在线
202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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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第九师面向石河子大学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简章

2.2021博湖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3.2021年阿拉山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4. 2021年巴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3名工作人员

1.2021第九师面向石河子大学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1〕10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经研究,师决定组织面向石河子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师拟面向石河子大学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66名。其中:教育教师类30人;医疗卫生类1人;综合管理类35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石河子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时间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6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10:00-5月8日下午19:00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9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7日-5月9日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0日
  体检时间:2021年5月11日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石河子大学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明确报名方式、岗位要求、招聘方式等。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的考生将报考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btjs3384236@163.com,现场报名的考生将报考材料交至现场报名处。
  2.报考人员通过石河子大学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下载并如实填写《2021年度兵团九师事业单位面向石河子大学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院校出具的大学成绩单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时,报考人员需依据《2021年事业单位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
  招聘工作小组依据报考人员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和现实表现情况,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医疗卫生类、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如出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视情况组织加试。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在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四)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六)公示
  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九师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
  第九师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第九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01-3384236
  第九师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901—3384575
  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2.2021博湖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报考学历可放宽至初中(详见职位表)。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特警大队岗位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即1996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详见职位表);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入职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毕业档案或退伍档案;

  三、招聘职位

  招聘具体职位详见《博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材料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网络报名。网络报名需提供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伍军人证(以上资料均为电子版文档、电子照片或扫描件,须保证清晰度)。

  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以上报考所需资料添加压缩包“XXX应聘人员资料”发送至573404566@qq.com邮箱。待工作人员审核后、给予回复。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5日起,报名截止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3、资格审查。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材料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根据情况另行确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三)体能测试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能测试标准按照相关规定(附件3)执行。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体检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考察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的,查清问题,确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招考领导小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无法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3天。

  (七)聘用

  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报到和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以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招聘信息均通过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h.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七、政策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本简章由博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博湖县公安局:0996-6627201



3.2021年阿拉山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阿拉山口市面向社会公开补聘额度内聘用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㈠ 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者优先考虑)。

  ㈡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

  二、招聘岗位

  根据实际空缺岗位分配单位。

  三、招聘程序

  ㈠ 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和资格审查一并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下午20:00。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alskrsj@163.com。

  3.报名所提交材料

  ㈠下载并如实填写的《2021年阿拉山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㈡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㈢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扫描件;

  ㈣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电子版扫描件;

  ㈤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电子档。

  ㈡ 资格审查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㈢ 笔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㈣ 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经批准,可在指定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及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㈤ 人员确定

  在考试、体检全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应发工资5400元/月左右(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综合治理奖金、精神文明奖金和取暖费按照阿拉山口市有关规定发放。

  自签订劳动合同起连续工作满6个月,经用人单位推荐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本地同等学历在岗新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薪酬,应发工资9300元/月左右(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五、其他事项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阿拉山口市党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9-6999878

  监督电话:0909-6995565

  阿拉山口市党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5日

4. 2021年巴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3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2021年巴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40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0年5月8日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5年5月8日以后出生, 30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90年5月8日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95年5月8日以后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巴州(含兵团二师,下同)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

3.巴州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4.内地援巴州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5.驻巴州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6.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巴州目前在岗的留疆战士的配偶;

7.校区在巴州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8.经巴州各级组织、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批准由州外引进的不在编高校毕业生。

以上8类人员为巴州户籍或视同巴州户籍。

面向全国、面向新疆户籍、面向巴州户籍或视同巴州户籍的职位,详见《2021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获取职位表


说明:此次招聘凡涉及取得户籍、基层服务期限、工作经历、婚姻状况等资质条件时间界限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报名第一日,即2021年5月8日(含当日,下同)。

巴州户籍是指:截止2021年5月8日,报考人员户籍在巴州行政区域内。

巴州生源是指:在巴州具有高中学籍,并从巴州考入各类高校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4.参加"5%人才储备"、"特岗教师"、"天池计划"等招聘考试已录用人员;

5.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5月8日18︰00-5月14日18︰00。

网络缴费时间:2021年5月8日18︰00-5月14日2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7日18︰00开始。

(二)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时间、地点的具体安排在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划分为综合类、卫生类(5%人才储备)、专业类。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程序为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与确认

1.采用网上报名。

八县一市均设立笔试考点,考生就近选择笔试考点;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

(2)查阅《报名须知》;

(3)如实填写《2021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职位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5)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30KB以下(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

(6)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表,在网络报名期间不进行资格初审,待笔试通过入闱面试时,再进行资格审查;

(7)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网银或微信支付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费用。报名缴费后,报名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巴州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免除笔试费用。

(8)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时携带);

(9)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17日18︰00开始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但仍需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原由,填写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3.笔试加分

(1)在巴州(含兵团二师,下同)服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满16个月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5分;

(2)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城关镇、街道及所属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4)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5分;

(5)2020年巴州援鄂、援乌、援喀医护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未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5.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

6.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其中对5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在巴州(含兵团二师,下同)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服务西部项目计划巴州项目管理办公室(团委)的证明原件;

(2)在巴州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巴州人社局证明原件;

(3)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巴州党委组织部证明原件;

(4)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5)巴州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6)驻巴州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现役军人所在团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结婚证或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7)经巴州各级组织、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批准在州外引进的不在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确认的证明原件;

(8)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原件;

(9)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

(10)2020年巴州援鄂、援乌、援喀医护人员提供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11)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2)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2)执行。涉及大类的,报考人员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专业;涉及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相符;

(13)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年、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

(14)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需学校出具其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照巴州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

综合类、卫生类(5%人才储备)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专业类职位采取结构化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面试方式。

3.需专业加试职位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加试成绩×50%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4)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1.综合类、卫生类(5%人才储备)职位:

需专业加试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70%。

不需专业加试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专业类职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3)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要求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负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有效毕业证件进行核验,逾期未取得的,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十)培训

新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一)调剂 

招聘空缺岗位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另行安排通知。

(十二)其他要求

1.巴州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做出处理。

2.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未按时参加的,资格自动取消。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以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招聘信息均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进行发布。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巴州人社局事业科:0996-203059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巴州人事考试中心:0996- 2610256

监督举报电话:

巴州纪委监委:0996-2032377

八、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附件:

  1.《2021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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