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2021新疆事业单位最新招聘100多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政策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8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8年学校入选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省合建”高校。2019年学校入选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2020年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
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学校有94个本科专业,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授权类别,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
学校拥有良好的事业平台,诚邀国内外有志之士,加入石大,共筑伟业。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详细岗位信息见《2022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人才政策
学校为博士人才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免税发放),人才津贴1500元/月,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20万元,符合条件的人才工作满1年后直接认定为副教授职称;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为引进人才提供配套购房补贴20万元和人才津贴3000元/月(连续发放3年),同时享受政务服务、子女就学、家属就业、住房保障、便捷医疗、金融服务、旅游休假、生活、交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详细情况见《引进博士人才优惠政策》(附件2)。
四、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0月15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0月15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0月15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2022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
5.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
2.具有博士学位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5.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外,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1月10日,在兵团考试网(http://btpta.xjbt.gov.cn )、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石河子大学招聘大厅(http://hrs.shzu.edu.cn/job )、石河子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 报名、资格审查
2021年10月14日-11月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石河子大学招聘大厅,按照报名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3)。应聘者请将《报名表》、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石河子大学各单位招聘联系邮箱(联系邮箱号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代码。
11月11日至13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招聘大厅-个人中心查看审查结果,也可电话咨询所应聘单位负责人资格审查结果。
(三)试讲(笔试)、面试
因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招聘单位自主采取视频面试等非现场接触方式组织考核。
(四)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
通过各单位试讲(面试)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个人中心,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人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rsc.shzu.edu.cn )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聘用。
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最低8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石河子大学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具体招聘工作问题请咨询各单位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
2.石河子大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阳 0993-2058036
3.学校监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余莎莎 0993-2058019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官网公告为准,本《简章》由石河子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



2.引进博士人才优惠政策
3.2022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
石河子大学
2021年10月14日

2021新疆事业单位最新招聘100多名工作人员公告
实行自主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招聘计划
学前教育98人、语文6人、英语3人,思政4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简章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中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各地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遵守法律和法规,志愿从事教育工作,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抑郁症史及其他不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情况。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普通话水平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专业要求:全日制师范类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幼儿园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阶段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要求: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在有效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一)招聘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面试,截止到11月15日。
1.招聘方式: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2.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等环节。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的,视为作弊行为,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及5寸全身彩照。所需材料按照以上顺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
4.资格审查。招聘小组按照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向应聘者发出面试通知。
5.面试。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音乐、美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6.体检。面试合格者需提供近一个月内体检报告一份(三级甲等医院以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7.政审。考生需提供《阿图什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对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8.档案转寄。面试合格者需在报到前提交个人档案,未提交个人档案的一律不予聘用;应届毕业生按照已签订三方协议内地址,将档案通过机要邮寄至阿图什市教育局人事科。
9.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10.报到。持报到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阿图什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11.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教育政策法规、专业理念与师德、教学知识与技能等。
12.正式聘用。新聘教师经岗前培训合格的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新招聘教师自上岗3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对存在违反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的,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不予聘用。对隐瞒患有精神病史、抑郁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考生,一经核实解除聘用合同。
(一)工资待遇
1.义务教育阶段
(1)研究生学历:应发工资为9576.05元/月(包含五险一金),实发工资4840.34元/月。
(2)本科学历:应发工资为8333.88元/月(包含五险一金),实发工资4206.47元/月。
2.学前教育阶段
(1)研究生学历:应发工资为9604.72元/月(包含五险一金),实发工资4855.52元/月。
(2)本科学历:应发工资为 8359.88元/月(包含五险一金),实发工资4220.31元/月。
(3)大专学历:应发工资为 7887.04元/月(包含五险一金),实发工资 3979.87元/月。
3.乡镇补助
(1)乡(镇)教师每人每月享受300-500元乡(镇)干部补贴(按照教龄发放)。
(2)乡(镇)教师每人每月享受100-500元生活补助(按照乡镇与市区实际距离发放)。
(二)编制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按照《关于阿图什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核定的通知》(阿党编字〔2021〕5号),直接纳入总量内管理。
(三)住宿保障
新聘教师由阿图什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住宿,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房租以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为准,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由个人自理。
1.新招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正式聘用合同签订后,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首次签订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
阿图什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信息通过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jats.gov.cn)发布。
人事科:0908-7620015
李老师:18099080323
郝老师:19990676559
报名表获取添加QQ:179437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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