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3.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4.哈密十三师新星市就业援助月招聘岗位1543名
5.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34名工作人员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型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成立于1934年,是新疆最早建立的西医医院之一,由驻军医院改编而成,原为新疆省立第三医院。医院现有总院区、疏附广州新城院区以及正在建设的中山大学附属喀什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儿科综合病房楼院区组成,已经形成“一体两翼一院四区一科研院”的发展格局,是喀什地区最大,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现有职工3700余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过硬;(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抗压力能力;(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体健康,可胜任岗位工作;
(六)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九)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在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曾在维护社会稳定、祖国统一方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员;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因违反我院规章制度或其他原因,被我院开除或解聘人员:正处在其他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一)科研型人才
1.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统计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网络信息处理与信息安全、计算机图形学与人机交互、生物信息学与生物计算研究方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网络信息处理与信息安全、计算机图形学与人机交互、生物信息学与生物计算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与媒体计算、计算机视觉与医学图像分析、视觉信息处理与类脑智能、图像处理、多媒体处理器设计研究方向);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持有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有撰写论文及科研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2.招聘人数:2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可关注“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公众号或官网,击“招贤纳士”投递简历(扫码查看网上简历投递操作指南)。
4.应聘者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将纸质版《应聘人员政审表》(见附件1)提交至组织人事科,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此次应聘机会。(备注:喀什市户籍人员需下载《应聘人员政审表》填写基本信息,将纸质版表格交至组织人事科由我院统一到喀什市公安局政审;非喀什市户籍人员需下载《应聘人员政审表》,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自行进行政审,并将纸质版表格密封交至组织人事科。)
5.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998-2962651
咨询时间:早上10:00-13:30,下午15:30-19:30
(二)考试
初审合格者将由组织人事科通知本人考试时间及地点,规定时间未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三)资格复审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书及档案等参加复审。
(四)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我院进行入职前体检,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
喀什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监督
监督人:宋老师
监督电话:0998-2970242
(备注:此电话仅用于监督反映,咨询报名事宜请拨打0998-2962651)
六、相关要求
1.应聘材料不全者不予接受;2.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应聘资格;
3.招聘程序各环节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附件
附件1:《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政审表
报名网站:http://120.205.152.51:10003/service/wzp/index.html#/index

2022年尼勒克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年尼勒克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结合尼勒克县实际,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人。
(一)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人,其中汉语系9人、哈萨克语系5人,维吾尔语系1人。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一)坚持党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职位表》(附件1)需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3.工作积极,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责任心,热爱法律事业;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5.报考哈萨克族语系的必须熟练掌握哈萨克文字,笔试答卷时必须使用哈萨克文字。
6.报考维吾尔语系的必须熟练掌握维吾尔文字、笔试答卷时必须使用维吾尔文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9.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尼勒克县人民法院4楼政治部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1月26日上午14:0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招聘人员根据职位需求,如实下载填写《2022年尼勒克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登录查询打印)、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4.因特殊情况在外省、市、县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发送传真。传真电话:0999-4630820。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非每人每科40元。
(二)笔试
1.考试科目:①笔试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法律相关知识;②2022001-2022003岗位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题和答题;③2022004-2022006岗位使用哈萨克语言文字命题和答题;④2022007岗位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命题和答题。
2.考试须知:①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10:30(领取地点: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4办公室),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②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前往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大楼侧面公示栏查询。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哈萨克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
(四)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语言为国家通用语言;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对象:按照报考人员职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统一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加分(加试)政策
1.具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岗位工作经历者,工作不满一年的加0.5分;工作经验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1分,最多加2分(以各地法院、检察院提供证明为准)。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技能测试×60%+笔试成绩×40%)×40%+面试成绩×60%;
2.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3.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在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公示栏公示。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当日由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治审查。
考察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采取调档审查的形式,考察内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毕业(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复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录用。
1.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收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尼勒克县纪委、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核实统一答复。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五、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其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按照现有聘用制书记员相同待遇执行。工资待遇由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按相关规定负责保障。
2.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法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转正后缴纳五险一金。
3.服务期中,工作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随时予以辞退;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工作人员被辞退、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标准可以参照用人单位考核标准执行,与所在单位人员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5.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尼勒克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及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3.拟录用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考试须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2)。
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招考公告未尽事宜,由尼勒克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招聘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7.咨询电话:法院0999-4630820
附件1: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附件2:健康应试承诺书
附件3:尼勒克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GU6M6BLB0534NCKW.html

2022年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提升尼勒克县司法工作效率,增强依法治国能力,有效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根据尼勒克县检察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8人。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18日);
3.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身体素质;
2.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3.工作积极,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责任心,热爱法律事业;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5.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6.其他不符合公开招聘范围的人员。
二、招聘
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信息发布、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1月26日上午14:00;
2.报名地点: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三楼政工纪检办公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招聘人员根据职位需求,如实填写《2022年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自行打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关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登录查询打印)、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4.因特殊情况在外省、市、县人员可将报名资料发送传真。
5.相关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考务费共55元/人。
(三)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由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尼勒克县检察院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笔试
1.考试科目:①笔试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②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2.考试须知:①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2月9日下午16:00(领取地点: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4办公室)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②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前往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楼前公示栏查询;
3.因疫情原因,笔试进场需出示3天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的纸质版或电子版印证报告。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语言为国家通用语言;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对象:按照报考人员职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统一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 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在尼勒克县检察院大门口公示栏公示。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尼勒克县纪委、尼勒克县公安局、尼勒克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学历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按该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确定后,在尼勒克县检察院公示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尼勒克县纪委、尼勒克县检察院核实统一答复。
三、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按照现有聘用制书记员相同待遇执行(转正后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由尼勒克县检察院按相关规定负责保障。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每二年签订一次合同(初次签订含试用期2个月);
3.服务期中,工作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随时予以辞退;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工作人员被辞退、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标准可以参照现有聘用制书记员考核标准执行,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5.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教育学习、管理、培训、培养工作。
四、工作职责聘用制书记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1.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3.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4.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5.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6.完成检察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笔试和面试时,考生须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2)。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招聘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999-4627232
原文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GU40QS6T0534NCKW.html

十三师新星市就业援助月招聘岗位(第三期)-哈密市岗位信息
日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共同举办的2022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活动以“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为主题,将在2022年1月持续开展,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失业人员、脱贫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帮扶对象提供就业帮扶,帮助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方法、得到就业服务、享受援助政策,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十三师新星市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招聘岗位(第三期)——哈密市岗位信息公布如下: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根据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短缺状况,经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134名点击获取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布局调整的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在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基础上独立设置的一所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7月隶属于伊犁州政府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工作地点
奎屯市
四、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扎实过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1年1月22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附件1);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点击获取请参照附件1);
(八)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点击获取(2012)》(附件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附件4)。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除了暂未毕业的2022届毕业生外,其他在读学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招聘原则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及岗位条件
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点击http://www.xjyy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为:2022年1月23日—2月1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10:00—2月10日20:00;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4日10:00—2月14日00:00;
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者登陆第三方机构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链接:yyzyxy.hersingdat.com。
报考者登录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公告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招聘岗位对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名咨询电话:0992-6809010
报名咨询邮箱:xjyyzyzp@126.com
联系人:柴老师
报名技术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85534或85672
5.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初审
初审资格仅限于2022年2月10日20: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初审情况个人可登录报名链接查询,资格初审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招聘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方式:网络在线笔试,委托第三方全程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具体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由第三方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和邮件方式通知,请注意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短信和邮件通知。
3.笔试科目: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测试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80分,写作占2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侧重考查考生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时事政治、分析和写作能力。考前请认真阅读笔试须知,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合计算。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五)面试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时开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方式:考生按照报名材料清单及岗位要求,清晰扫描各项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xjyyzyzp@126.com,用以资格复审。
3.面试入围的确定:根据岗位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统一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安排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地点: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60%折合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方式:
(1)专业技术岗位:主要采取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加结构化面试进行综合考核,其中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80%)主要考核:主要考察教学理论、方法、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或者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能力;结构化面试(20%)主要考核: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2)管理岗位:主要采取文字写作能力测试加结构化面试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字写作能力(80%)考核文书写作能力;结构化面试(20%)主要考核: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面试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院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5-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试讲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80%+结构化面试成绩×20%。
5.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6.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站上公布。
(七)心理测试考核内容
1.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参加心理测试或有重大心理问题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心理测试考核内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套测试题,通过考生给出的答案,了解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
(八)体检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不合格者除外)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本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择优确定递补人选。
(九)考察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报到后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其中试用期三个月,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自治区政策及我院有关薪酬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监督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
监督电话:0992-6809020(工作日10:00至20:00)
十、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月20日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85534或85672(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19:00-12:00;北京时间13:30-18:00)
岗位咨询电话:0992-6809010(如无人接听电话请邮箱咨询)
附件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
附件2: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附件4: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
原文链接:https://yyzyxy.hersingdat.com/?view=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