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河南省
二
广东省
三
北京市
四
江苏省
五
天津市
六
重庆市
七
山西省
八
贵州
九
黑龙江
2.普通本科二批:文史类为354分,理工类为280分;
3.艺术类本科(含部分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院校):
文科文化课为265分,理科文化课为210分。
艺术类本科全省统考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后划定发布。
4.体育类本科:文科文化课为247分,理科文化课为196分,术科分(全省统考)文科术科71分,理科术科68分;
5.高职专科批文化课控制线:普通高职专科文史、理工类为160分,艺术类和体育类高职专科为150分。
十
陕西
十一
河北
十二
湖南省
十三
青海省
十四
湖北省


十五
海南省
十六
西藏自治区
十七
山东
十八
福建
十九
浙江
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
各类别分数线
普通类分段线
注:(1)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589分,用于强基计划、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录取。(2)第二段投档录取完成后,未被录取的高考报名考生均可参加征求志愿。
艺术类第二批专业省统考各类别综合分分段线
注:(1)艺术类第一批中,教育部批准的可自主划线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文化分数线;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分数线须不低于 372分。(2)如遇部分类别第一段录取后即已完成全部计划,则该类别不进行第二段志愿填报。(3)第二段投档录取完成后,将根据各类别缺额计划和生源情况,分别决定是否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体育类综合分分段线
注:(1)如遇第一段录取后即已完成全部计划,则不进行第二段志愿填报。(2)第二段投档录取完成后,将根据缺额计划和生源情况,决定是否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单独考试招生分数线
注:单独考试招生平行志愿录取后,部分类别如需开展征求志愿,则相应类别未被录取的所有考生均可按规定参加填报。
二十
上海
二十一
四川省
设计学类专业(含对口招生):本科200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00分。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对口招生):专科165分。
二十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二十三
云南省
二十四
安徽省
二十五
宁夏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5分;
二、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12分;
其他批次
二十六
江西省
二十七
甘肃省
二十八
内蒙古
二十九
吉林省
三十
辽宁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