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上集团南京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上集团)、江苏路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路建公司)、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远江公司)破产清算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管理人选任和管理机制改革第二批试点法院名单的通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管理人选任和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和管理的工作规范》,本院决定三案合并采取竞争性选任方式招募破产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1.编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团队成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派驻本案人数均不得低于5人(需具有法定资质)。
申报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发送电子版)向本院提交装订成册的《破产清算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式五份,并附与《方案》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规模、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的姓名、自然情况、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正在承办的其他破产案件的数量、名称、类型及进展情况,拟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送达地址;
3.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所需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等;
4.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5.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报价方案。
以上资料均须将电子版发送到本院指定联系人电子邮箱。
报名期限截至2023年2月24日17时30分(以收到材料为准)。
报名地点: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金融庭
联系人:张耕
联系电话:025-57826046
电子邮箱:gcfyjrt@163.com(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此邮箱)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216号;邮编:211300

1.本院采取竞争加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
2.本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方案》进行书面评审,评选出前三名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随机摇号(若提交《方案》的社会中介机构少于或等于三家的,经审查符合本公告申报条件的直接随机摇号)。从三家申报主体中随机顺序产生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再从剩余的机构中随机选取一家机构为本案的备选破产管理人。
3.评审委员会委员按照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报价方案、主观态度、履职评价、在办破产案件数量与进程等方面进行不记名综合评分,并按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破产案件入围前三名的申报主体。
4.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分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观态度:有无前期了解债务人情况、委派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在社会中介机构内部的地位及影响力;
(二)客观情况:社会中介机构或专职从业个人的管理人工作经验及业绩(有无典型案例)、管理人团队设置合理性、社会中介机构内部结构能否保障破产工作顺畅,有无专职管理人储备;
(三)风险能力:社会中介机构或专职从业个人的自身物质和经费保障、社会中介机构或专职从业个人有无执业保险;
(四)费用负担:可否先行垫付破产费用及数额、节省破产费用的思路、管理人报酬方案及折扣;
(五)工作能力:工作方案的详实程度(针对性、严谨性、逻辑性)、破产事务的处理思路(原则性、灵活性)、有无超长期案件(3年以上)、在办破产案件的数量及进度情况(平均办案天数);
(六)针对性工作思路及管理人事务执行的思路:分析债务人所属行业的特点及前景、招商计划及承诺、管理人对破产工作的难点分析和对应思路、管理人的工作计划时间表。
(一)永上集团南京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年4月8日,注册资本20000000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电磁线制造、加工、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2年12月28日,全市范围内,以永上集团作为被执行人的终本案件共计14件,未执行到位的债务金额为38712521.5元。
(二)路建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8日,注册资本20000000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新材料技术研发;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2月2日,全市范围内,以路建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终本案件共计1件,未执行到位的债务金额为695800元。
(三)远江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200000000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市政设施管理;金属结构制造;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2月13日,以远江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本院的执行案件共有21件,未执行到位的债务金额为10000000元以上。
特此公告
更多精彩 .....


